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学位与研究生教育)立项名单的通知》(教研〔2021〕480号)精神,为加强我校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监督,促进项目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,现开展郑州大学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研究生教育)中期检查工作,相关通知如下。
一、中期检查原则
中期检查工作本着“实事求是、注重质量、讲求实效”的原则,保证科学性、严肃性和规范性。通过中期检查,督促落实项目管理计划,实现课题研究目标,对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价,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,同时总结经验,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,保障研究项目按期结项,促进研究成果实践应用。
二、中期检查范围
(1)郑州大学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学位与研究生教育)暂缓结项项目,其中重点项目3项,一般项目3项,详见附件1。
(2)郑州大学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学位与研究生教育)立项项目,其中重大项目1项,重点项目6项,一般项目14项,详见附件2。
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学位与研究生教育),学校不予推荐结项。
三、中期检查内容
(1)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情况。
(2)把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,理论结合实际,重视改革创新,取得阶段性成果情况。
(3)项目成果在高校或行业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应用情况。
(4)公开发表或出版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、著作等情况。
四、中期检查程序
(1)项目主持人认真撰写中期进展报告并填写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研究生教育)预结项申请书》(附件3),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(材料顺序:预结项申请书、中期进展报告、相关证明材料),电子文档不超100页,文件大小不超30m,以“2023中期检查_项目批准号_项目主持人”格式命名,提交所在培养单位。
(2)培养单位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,重点审核项目进展是否顺利,经费支出是否合理,预期成效能否实现,研究成果能否应用等,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带有项目主持人签字、单位负责人签章、单位公章的扫描pdf版电子文档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@zzu.edu.cn。
(3)学校组织成立专家组,审议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材料,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有关要求
(1)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名称、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,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项目相关信息的,需待项目结项时报请省教育厅审批。
(2)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著作等成果,均须标注有“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研究生教育)”和项目批准号,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,均须标注有“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”和项目批准号,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研究佐证材料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郑州大学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学位与研究生教育)暂缓结项项目
2.郑州大学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学位与研究生教育)立项项目
3.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研究生教育)预结项申请书
郑州大学研究生院
2023年3月14日